首页 /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 第四十三条独立法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三章 投标第四十三条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