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章 招标第二十八条招标文件应当明确规定所有评标因素,以及如何将这些因素量化或者据以进行评估。 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