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的通知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的通知第十四条第十四条慈善组织年度慈善活动支出和年度管理费用应当在年度工作报告中进行详细披露,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制定机关民政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