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五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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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