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四章 防火检查第二十八条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其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