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防火检查

第二十八条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其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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