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

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销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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