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 第九十七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九十七条第七章 执 行 / 第一节 罚款的执行第九十七条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经当事人申请和作出处罚决定的执法部门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执法人员应当制作并向当事人送达《分期(延期)缴纳罚款通知书》。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