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八十五条

第六章 行政处罚 / 第三节 听证程序

第八十五条

委托他人代为参加听证的,应当向执法部门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及权限。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行使陈述权、申辩权和质证权的,必须有委托人的明确授权。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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