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 第七十九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七十九条第六章 行政处罚 / 第三节 听证程序第七十九条执法部门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向当事人送达《听证通知书》,将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和其他听证参加人。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