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行政检查

第二十三条

实施行政检查,不得超越检查范围和权限,不得检查与执法活动无关的物品,避免对被检查的场所、设施和物品造成损坏。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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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