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三章 行政检查第二十二条实施行政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应当出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并说明检查事由。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