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三条

第七章 执 行 / 第二节 行政强制执行

第一百零三条

法律规定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执法部门依法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制作《催告书》,事先以书面形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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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