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条

第二章 一般规定 / 第一节 管 辖

第十条

跨行政区域的案件,相关执法部门应当相互配合。相关行政区域执法部门共同的上一级部门应当做好协调工作。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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