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三条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申请注销注册证书或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情形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注销手续并予以公告。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