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 / 第六十四条独立法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第七章 附 则第六十四条本办法自2019年6月1日起实施。《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3〕18号)同时废止。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