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的决定第三十一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高速客船违反本规则经海事管理机构处罚仍不改正的,海事管理机构可责令其停航。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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