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的决定第二十八条

第六章 安全保障

第二十八条

高速客船应当按规定办理进出港口手续。国内航行的高速客船应当按规定办理进出港报告手续。国际航行的高速客船可申请不超过7天的定期进出口岸许可证。

高速客船不得夜航。但航行特殊水域的高速客船确需夜航的,应当向当地海事管理机构申请船舶进出港口许可,经批准后方可夜航。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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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的决定第二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