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的决定第二十三条

第六章 安全保障

第二十三条

高速客船应靠泊符合下列条件的码头:

(一)满足船舶安全靠泊的基本要求;

(二)高速客船靠泊时不易对他船造成浪损;

(三)避开港口通航密集区和狭窄航段;

(四)上下旅客设施符合安全条件;

(五)夜间有足够的照明;

(六)冬季有采取防冻防滑的安全保护措施。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的决定第二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