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的决定第十四条

第四章 船员

第十四条

主管机关授权的海事管理机构负责高速客船船员的培训管理和考试、发证工作。有关培训、考试、发证的规定由主管机关颁布实施。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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