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的决定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的决定第十二条第三章 船舶第十二条高速客船必须按规定要求配备号灯、号型、声响信号、无线电通信设备、消防设备、救生设备和应急设备等。高速客船上所有的设备和设施均应处于完好备用状态。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