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的决定 / 第十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的决定第十条第三章 船舶第十条高速客船须经船舶检验合格,并办理船舶登记手续,持有有效的船舶证书。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