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修订《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的公告 / 第五条独立法条关于修订《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的公告第五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五条纳税人进行纳税服务投诉需遵从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并客观、真实地反映相关情况,不得隐瞒、捏造、歪曲事实,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制定机关税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