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修订《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的公告第四十四条

第五章 指导与监督

第四十四条

各级税务机关对于办理纳税服务投诉过程中发现的有关税收制度或者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制定机关
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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