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修订《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的公告第四十一条

第四章 调查与处理

第四十一条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阻拦、限制投诉人投诉或者打击报复投诉人的,由其上级机关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制定机关
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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