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修订《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的公告第三十七条

第四章 调查与处理

第三十七条

税务机关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对纳税人投诉的事项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一)投诉情况属实的,责令被投诉人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被投诉人相应的处理;

(二)投诉情况不属实的,向投诉人说明理由。

制定机关
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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