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修订《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的公告 / 第三十四条独立法条关于修订《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的公告第三十四条第四章 调查与处理第三十四条属于下列情形的,税务机关可即时处理:(一)纳税人当场提出投诉,事实简单、清楚,不需要进行调查的;(二)一定时期内集中发生的同一投诉事项且已有明确处理意见的。制定机关税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