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修订《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的公告第二十七条

第三章 提交与受理

第二十七条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向纳税人公开负责纳税服务投诉机构的通讯地址、投诉电话、税务网站和其他便利投诉的事项。

制定机关
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关于修订《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的公告第二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