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修订《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的公告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提交与受理

第二十六条

税务机关应当建立纳税服务投诉事项登记制度,记录投诉时间、投诉人、被投诉人、联系方式、投诉内容、受理情况以及办理结果等有关内容。

制定机关
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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