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修订《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的公告 / 第二十五条独立法条关于修订《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的公告第二十五条第三章 提交与受理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就同一事项通过不同渠道分别投诉的,税务机关接收后可合并办理。制定机关税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