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修订《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的公告第一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纳税人(含缴费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下同)的合法权益,规范纳税服务(含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缴服务,下同)投诉管理工作,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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