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司法部 中央文明办关于印发《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三条独立法条司法部 中央文明办关于印发《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条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法律援助志愿者,是指根据法律援助机构等单位安排,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技能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及相关服务的公民。制定机关司法部 中央文明办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