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司法部 中央文明办关于印发《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二条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法律援助志愿者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履行志愿服务协议或承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

(二)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向他人泄露志愿服务中掌握的案件情况;

(三)因故不能参加或完成预先约定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应当提前告知;

(四)不得以法律援助志愿者名义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得向受援人收取财物或接受其他利益;

(五)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制定机关
司法部 中央文明办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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