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司法部 中央文明办关于印发《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法律援助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

(一)根据自己的意愿、时间和技能提供法律援助志愿服务;

(二)获得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内容的必要信息、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志愿者服务证及胸章、服务记录证明;

(三)提供服务后按规定领取法律援助补贴中的直接费用;

(四)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权利。

制定机关
司法部 中央文明办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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