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 第四十五条独立法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七章 附 则第四十五条本办法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制定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