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 第四十一条独立法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七章 附 则第四十一条本办法涉及的向监管机构报告事项,具体应由金融机构向履行本机构监管主体职责的监管机构报告。制定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