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第三章 任职资格核准与报告
第十五条
除审核金融机构报送的任职资格申请材料外,监管机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审查拟任人是否符合任职资格条件: (一)在有关信息系统中查询涉及拟任人的相关信息; (二)调阅涉及拟任人的监管档案; (三)征求相关监管机构或其他管理部门意见; (四)通过有关国家机关、拟任人曾任职机构等渠道查证拟任人的相关信息; (五)通过考察谈话等方式了解拟任人的专业知识及能力。
- 制定机关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