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第二章 任职资格条件

第十二条

各类金融机构拟任、现任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的学历、专业资格和从业年限等其他条件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许可相关规定执行。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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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