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一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促进银行业合法、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 制定机关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 则
为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促进银行业合法、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