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第十条

第三章 账户和汇兑管理

第十条

合格投资者可自主选择汇入币种开展境内证券期货投资。合格投资者汇入外币进行投资的,结汇后应划入其与外币专用账户相对应的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投资本金和收益可以外币或人民币汇出。合格投资者汇入人民币进行投资的,应直接汇入其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投资本金和收益应以人民币汇出。

制定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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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第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