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大熊猫国内借展管理规定第七条
第七条
申请借展大熊猫,应当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一)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二)借展双方的单位证明材料; (三)借展双方具有大熊猫物种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四)借展双方签订的借展协议; (五)借出方大熊猫圈养种群状况说明材料; (六)借展大熊猫个体谱系号、标记等身份证明材料; (七)借入方借展活动及大熊猫饲养管理、科普教育方案。
- 制定机关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申请借展大熊猫,应当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一)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二)借展双方的单位证明材料; (三)借展双方具有大熊猫物种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四)借展双方签订的借展协议; (五)借出方大熊猫圈养种群状况说明材料; (六)借展大熊猫个体谱系号、标记等身份证明材料; (七)借入方借展活动及大熊猫饲养管理、科普教育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