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借贷业务管理办法 / 第八条独立法条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借贷业务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八条债券融入方向债券融出方支付债券借贷费用的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