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借贷业务管理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借贷业务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六条债券借贷的期限由债券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365天。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