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借贷业务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五条

债券融入方应向债券融出方提供约定的履约保障品。债券借贷存续期间,履约保障品市值应满足双方约定条件。

制定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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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借贷业务管理办法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