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第八条
第二章 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和防护
第八条
在饮用水地表水源取水口附近划定一定的水域和陆域作为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类标准,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 制定机关
- 水利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和防护
在饮用水地表水源取水口附近划定一定的水域和陆域作为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类标准,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