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三章 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和防护第十六条饮用水地下水源二级保护区位于饮用水地下水源一级保护区外,其作用是保证集水有足够的滞后时间,以防止病原菌以外的其它污染。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