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进口许可制度民用商品入境验证管理办法第二条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国家实行进口质量许可制度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民用商品(以下简称进口许可制度民用商品)的入境验证管理工作。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