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第五十八条独立法条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六章 附 则第五十八条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销售食用农产品的,参照本办法对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的规定执行。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