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第四十六条独立法条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违法行为,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