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第二章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义务

第十九条

批发市场开办者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并根据食用农产品种类和风险等级确定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频次。 鼓励零售市场开办者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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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