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水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本规定要求配备海务、机务管理人员的,由其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路运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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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